互聯網有沒有邊界?有。
它首先是張有形的網,服務器位置的所在,要求互聯網接入服務和信息服務提供者都需按其所在地的法律辦事。地域疆界劃定了責任地圖,這是互聯網通行的世界語言。
它又是張無形的網,虛擬與真實、隱私與公開的界線不再分明,也正因此,畫出私利與公益、合法與違規的邊界顯得更為緊迫。
歸根結底,互聯網的邊界是——讓信息自由有序地流動。
維系這一邊界靠什么?靠規則。
對于互聯網這個最熟悉的新生事物,無論中外,如何管理都是個共同的話題。美國有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法律體系,將互聯網視為與真實世界一樣需要管控的領域。在英國,有專門的基金會負責網絡管理,并接待公眾投訴。新加坡和日韓等國也有自己的行事規則。
中國也在不斷摸索。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2000年出臺,篇幅僅27條,卻是互聯網管理的基本法。此后,一批其他法規相繼生效。今年6月,《管理辦法》迎來首次修訂,并向社會征求意見。增加的13條中,加強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是一個重點——對個人信息安全實行充分保護的規則,是諸多互聯網管理手段的前提和保障。
規則還需平衡互聯網的不對等與不對稱。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處于強勢,規則應側重用戶的權益保護。拿安裝軟件為例,在“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”條目中,只有義務不提權利的并不少見。面對繁復拗口的條文,本就沒有多少人認真閱讀,更何況用戶只有點擊“同意”的選擇。點擊“下一步”,“霸王條款”就成功變裝“合法規則”。
完善互聯網管理更需要“明規則”,以便界定互聯網管理者的邊界——規則賦予管理者權限,有權也有限,管什么、怎么管都應明示,應避免在細則上自由裁量的彈性過大,提高可操作性和透明度。
管理者依規辦事,才能更好地推進運營者有章可循、使用者權責平衡,鞏固規則的權威性和人們的規則意識。
在此次《管理辦法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,這樣的努力軌跡可辨。如,新條款對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行為提出了嚴格要求,相關許可、備案情況以及督查執法和處理結果都要拿來曬;還明確提到,國家有關部門可以采取措施阻斷屬于辦法所規定的不得制作、復制、發布、傳播的信息。該條納入法規,有助于明確互聯網管理調控的權限,進一步規范政府行為,促進依法行政。
規則躍然紙上,僅是第一步,如何令其真正奏效,而非停留在“紙面上的規則”,是一項新的考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