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互聯網的渠道是資訊的渠道!
彼得·德魯克在其著作《21世紀管理挑戰》中,將計算機對人類歷史最大推動作用定義為資訊的革命。而我們探討的互聯網渠道價值正是體現在“資訊”上。我們熱衷于討論web2.0營銷模式中,渠道體現在UGC,體現在SNS;渠道是口碑傳播路徑,是人際關系傳播紐帶。
3、根據網站的不同類型,渠道體現的主要內容并不相同。主要體現在“品牌渠道”和“產品渠道”特性上:
網絡媒體類似于戶外大牌,是品牌渠道。這也是新浪與分眾傳媒聯姻的基礎!
社區與即時通信主要表現為互動的口碑式的品牌渠道,是web2.0時代的產物,不同于傳統營銷。
游戲的廣告一般以植入式廣告出現,也屬于品牌的渠道。
“感謝CCTV”之余,是不是也應該說“感謝百度,感謝谷歌”?你可以忽視搜索引擎的品牌傳播作用嗎?
電子商務主要表現為產品的渠道。馬云說要讓淘寶趕上沃爾瑪,沃爾瑪絕對是比蘇寧國美更強大的實體渠道了。 淘寶“不是一個人在戰斗”,當當、卓越、凡客都在證實著電子商務網站是真真實實的銷售渠道!
4、不要忽視需求渠道的價值,從消費者、買家這個層面看過去,渠道的價值體現在有價值的內容和服務上。喬布斯把供應商當作合作伙伴進行資源整合,構建了apple的itunes store,體現的核心價值便是一種“有價值服務”。有價值的服務能創造財富!
總之,互聯網渠道,是雙向的、互動的,是需求傳遞的或者產品、品牌傳遞的一種資訊的路徑